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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固本铸法魂】紧抓“源头减量” 打造新时代“枫桥”法庭
  发布时间:2022-07-22 12:08:57 打印 字号: | |

按照上级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元宝法院结合辖区人民法庭实际,坚持强基导向,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坚持把人民法庭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长谋划、短安排”的工作思路,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金山法庭基础建设情况,注重抓好“源头减量”,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化解纠纷、服务群众、促进振兴的职能作用,努力打造具有金山法庭特色的“枫桥”法庭。



强力推进诉源治理。聘请乡村人民调解员10人,以建立“无讼乡村”为目标,以人民法庭为依托,以人民调解平台“三进”为载体,主动引导非讼途径化解矛盾纠纷。线上,积极推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应用,实现在线咨询、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线下,村民矛盾纠纷,先由所在村组织开展调解,调解不成再由法官参与调解。坚持涉农纠纷全部邀请村干部现场调解方式,取得良好效果。困扰村镇多年的土地经营权纠纷,已连续三年实现零收案。针对辖区项目建设发展引发的土地征用等纠纷,坚持司法服务在前,与行政部门紧密配合,努力在诉前做好法律宣传和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受到辖区党委政府好评。



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调动各职能部门、司法机关、社会多元主体等全面参与,整合优质解纷资源共建诉源治理中心,重点化解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努力形成“多位一体、审调融合”的基层法律服务网络。创新建立了网格员三重分流制度。在辖区村委会、社区共聘用137名网格员成为法庭诉讼联络员,网格员发现矛盾纠纷隐患后,向社区、村委会上报,社区、村委会经过筛选,简单案件社区、村委会可以解决的进行一次分流,复杂案件属于法院管辖即二次分流到法院,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社区村委会二次分流到镇政府综治办,镇政府综治办再实行三次分流到相关部门。案件分流到法庭后,需要镇政府相关部门配合的,法庭与相关部门实行联动调解,争取在诉前解决矛盾纠纷,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调解处理不成,及时立案转入诉讼程序审理。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几年来,法庭审理的案件无一上访。



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按照繁简分流实施方案,规范繁简分流标准流程,强化关键节点管控。组建了由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两名书记员组成的速裁团队进行“简案快审”。由一名员额法官、两名书记员组成的一个综合团队进行“案件普审”,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由速裁团队直接办理,逐步实现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今年以来,简易程序及速裁案件占比88.20%。此外,人民法庭与法院实现网络互联互通,音视频调解、庭审直播、智能语音识别转写、电子质证、电子送达、电子签章等功能也已经全部开通,让科技为司法赋能,助推办案“提速”。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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