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凤城市草河街道平安村村委会开始了。原告5人及被告均到场出庭,部分村委会人员和村民代表旁听庭审。
8月18日,凤城法院草河人民法庭受理了五起劳务纠纷案件,被告雇佣五名原告建造房屋,房屋建成后,由于双方对劳务费约定及给付期限等问题发生争议,被告迟迟未支付五名原告劳务费,故诉至法院。
承办此案的草河人民法庭法官金丹立即对案件情况进行梳理,了解到五名原告及被告均为草河街道平安村附近村民,且正值秋季农忙需要资金的时候,决定利用农务休息间隙,来到原、被告双方所在的村委会进行巡回审判。
庭审刚开始,五名原告的情绪较为激动。金丹从案件事实及邻里之情入手,展开调解工作,并充分发挥当地村委会的积极作用,由村委会从中进行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和解,被告同意于9月30日前一次性结清所有劳务费。
旁听的群众纷纷称赞,法院把法庭开到了老百姓的家门口,亲切地称之为“家门口”的法庭。
近年来,凤城市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将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三个便于”理念融入到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桥梁作用,法官走下审判台、走出法院,走进乡村、走进百姓心中,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搬到村社农家,搬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不仅有利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而且有利于普及法律知识,提高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今后,凤城法院还将持续优化司法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努力延伸司法服务的触角,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