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服务乡村振兴发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8月31日,元宝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丹一行深入金山村就创建“无讼村”相关事宜开展调研指导。副院长刘伟等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宋丹就金山村的基层社会治理、村民自治情况、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网格员建设等方面与金山村村长、人民调解员等进行了交流。
宋丹说,创建“无讼村”既需要发挥法院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前置作用,也离不开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积极融入,并表示“无讼村”是元宝法院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重要举措。
宋丹说,要加强与金山村联络配合,定期安排法官到村指导矛盾化解和人民调解工作,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营造“无讼”氛围,共建“无讼”示范村居;要优化诉源治理方法路径,增进和“网格员”的协调联系,推动“无讼村”创建工作迈出新步伐,让社区网格、村居两委成为矛盾纠纷化解的“桥头堡”;要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法官+调解员模式,积极参与村民“说事评理点”,化解乡邻矛盾纠纷同时,大力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指导帮助乡村法治化管理建设。
下一步,元宝法院将以“无讼村”创建为抓手,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持续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无讼”治理模式,为全面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