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治理网络欺诈到打击制假售假,从惩戒“老赖”逃债到鼓励修复诚信,从严惩“虚假诉讼”到整治养老电信诈骗……近年来,东港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用公正司法助力诚信建设,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东港市某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与王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东港法院判令被告王某支付给原告某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货款12万余元及利息。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冻结了王某的账户及网络资金。
执行法官孙丽新在与王某沟通的过程中得知,受到疫情影响,王某生意暂时陷入困境,因此无法及时全部清偿债务。秉承着善意文明执行的工作理念,孙丽新选择优化办案方式,在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中寻求平衡点,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好分期给付货款。
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王某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按约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对案件执行结果均表示满意。
现在社会诚信建设呈现诚信机制健全加快、诚信规范力度明显加大、诚信宣传教育深入人心、联合失信惩戒成效明显的特点,既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帮助暂时受困的被执行人渡过难关,实现双赢。
东港法院将持续加强对被执行人及被执行企业的诚信教育,以刚柔并济的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在法理和情理中找到平衡点,用心、用情、用理让法律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