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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启刚精神在丹东】牢记宗旨促和谐 公正司法显担当
  发布时间:2022-10-25 10:56:00 打印 字号: | |

王松琦,1985年2月出生于沈阳市,200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专业,2008年7月进入凤城市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凤城法院草河人民法庭负责人,一级法官。

在肩负审判工作任务的同时,还担任凤城法院团总支书记和新闻发言人。

从事司法工作十四年来,王松琦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践行着从业当初扎根基层的承诺,承担着人民法官的责任与担当。2015年至2020年,获凤城市委"优秀公务员"嘉奖五次,记个人三等功三次。她还多次被评为优秀团干部、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及青少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初心不改守信仰

使命不移为人民

2008年8月,王松琦考上辽宁省委选调生,进入凤城法院工作,并在2017年成为一名员额法官。当同届的大部分选调生都已经离开这座小县城,她依然执着地坚守在法院工作一线,从事基层法院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是繁重而琐碎的,她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六年。对待每一位来访人员,她都能耐心热情地接待,甘心做群众的"垃圾桶"和"灭火器",让他们感受到法院法与情的温度;对待困难的群众,她更是"及时雨",在她从事信访工作期间,为困难信访群众争取各类救助款达40余万元。

她对待每一项工作都兢兢业业,每年接待来访群众千余人,撰写各类文件报告300余份,同时还承担着申诉复查、民事速裁等审判工作。

对于申诉复查这一陌生领域,她更是从零开始,逐步摸索整理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模式,既按照法律规定严把入口关,又坚决纠正案件瑕疵。

2018年,她在审理一起申诉案件过程中,经多次与申诉人耐心沟通,发现案件证据线索,由审委会研究决定对案件进行再审,审理结果让申诉人十分满意。

在她从事信访工作期间,所在部门多次被评为丹东市、凤城市青年文明称号。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官的职责,解决人民群众难题和困扰是信访人员的职责所在,这就是她在这个岗位上的坚守和执着。

   定分止争促和谐

侠骨柔情扫黑恶

她曾从事过行政、民事等多项审判工作,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是她一贯秉承的工作宗旨。

2019年8月,她调任到刑事审判庭工作后,扫黑除恶工作的艰难和刑事审判工作的特殊对她来说是挑战。她不怕困难,不会就学,不懂就问,有硬骨头就啃,从一件件案件中不断学习积累经验,仅在2019年的半年多时间里,就审结刑事案件150余件。

未成年案件审判是刑事审判工作的特殊领域,她就是负责这个领域案件的裁判者。这类案件看似简单却并不简单,是情、理、法交融碰撞最为激烈的地方,案件的审理往往不仅关乎一个人,更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和未来。

她秉持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决不能"一判了之"的态度,始终把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理念贯穿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全过程,用母亲般的细致温柔、春风化雨般地关爱和挽救每一个迷途失足的孩子。

在她审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中,由于被告人是受人教唆而走上犯罪道路,犯罪后能够认罪悔罪,但由于家中困难,无法缴纳罚金。对此,王松琦多次与被告人所在的村委会、镇政府以及民政部门联系,在多方努力和帮助下,被告人最终依法缴纳了罚金,被判处缓刑。

这名被告人在拿到判决书的一刻流下用了感激的泪水,他说:"谢谢你王法官,我害怕坐牢,谢谢你帮助我,给我这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以后一定好好做人,回报社会!"

王松琦尽管身体状态一直欠佳,却从不影响工作,即便是牺牲休息时间,也要把案子办好办精。2020年,她个人全年审结各类案件214件,成为丹东地区刑事案件结案数最多的法官。

青春传承心向党

凝心聚力展风采

王松琦不仅审判业务能力出色,而且政治素质过硬,始终坚持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担任凤城法院党总支青年委员、团总支书记、刑事法警党支部纪检委员。

她是法院青年队伍中的一名"活跃分子",担任团总支书记以来,多次组织大型青年活动,如"重走抗联路"素质拓展活动、"百年五四·唱响青春心向党"大型文艺演出等,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在她任职期间,凤城法院团总支多次被评为丹东市、凤城市优秀团总支、红旗团支部等荣誉称号。

审判席上她是庄严的审判员,活动场上她是热情的组织者。通过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有效提升了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她用青年法官的热血和活力,不断激发法院的战斗力和生命力,不负使命、不负韶华,用青春的热情弘扬新时代法官风采。

作为一名青年法官,王松琦始终坚信,奋斗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十四年踏实工作,她用行动践行了法律人的初心和使命;十四年砥砺前行,她用奋斗让青春在三尺法台上绽放出最绚烂的花朵。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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