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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国某等39人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等9项罪名的重大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23-02-08 09:17:31 打印 字号: | |

2月7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国某等39名被告人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等9项罪名的犯罪案件,50余名群众旁听庭审。

据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被告人国某兄弟二人长期从事海产品交易,2000年左右,逐步形成了实施海上走私、非法捕捞渔业资源的犯罪团伙雏形。

其后,被告人国某通过实施暴力讨债行为,指使他人作伪证逃避处罚等方式,使其社会影响力逐渐增大。

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2013年1月,被告人国某成立了某水产养殖公司,以海上走私和非法捕捞水产品为固定犯罪模式,大肆招揽社会闲散人员为其工作,聚敛了大量钱财,并逐渐形成以国某兄弟二人为首,张某某等9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保险诈骗、非法捕捞水产品、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等犯罪活动,并通过违法犯罪获取了巨额非法经济利益,对黄海海域海洋渔业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对海上安全生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严重破坏了边境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庭审前,丹东中院为需要法律援助的被告人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组织召开准备庭会议,制定开庭预案,提高了庭审效率。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充分质证,充分保障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相关证据发表意见及辩护等诉讼权利。多数被告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当庭认罪悔罪。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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