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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节】 环境司法护佑青山生态 专业审判守护森林资源
  发布时间:2023-03-12 13:54:40 打印 字号: | |

2023年3月12日是全国第45个植树节。

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身体力行,连续9年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并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已成为推进国土绿化的有效途径、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载体、建设美丽中国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丹东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以高质量环境司法服务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一是坚持走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道路。   更新生态环境司法理念,提升环境资源综合审判能力,加强环境资源专业法官培养。积极落实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审判案件"三合一"审理模式;不断加强环境资源专门化机制建设,配优配强环资审判力量;始终坚持审判质效并重,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

二是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贯彻预防和恢复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替代性修复""异地恢复""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责任方式,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

三是加大公众参与和司法公开力度。    积极践行环境司法审判的公众参与,邀请人大、政协代表及人民群众旁听环境资源案件庭审;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多种形式,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021年至2022年,丹东中院共审结涉森林资源类案件40件,其中刑事案件16件、民事案件10件、行政案件1件,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13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每一起案件都是一个生动的法治故事,每一次公正审理都为织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贡献力量。

今后,丹东中院将继续勇担使命,在美丽中国建设中积极担当作为,在环境司法中充分履行职能,让绿水青山的"生态颜值"和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持续同步提升,为守护辽东森林资源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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