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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丹东中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3-15 14:54:49 打印 字号: | |

临近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丹东中院发布4件涉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内容涉及食品安全、医疗美容、会员卡消费及产品责任纠纷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旨在以案例的形式,宣传法律,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倡导消费者合理维权,共同建设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

01

经营者应当标明商品正确使用方法防止危害发生

基本案情

李某从张某处购买锅炉一台,设备交付时仅由一条毛毯包裹,无其他外包装。次日,张某到李某家中查看过水热及循环泵安装方式并告知李某缺少零部件,以及烟囱倾斜度需要尽可能大并伸出墙体窗外,李某在张某处购买相关零部件后,锅炉由案外人邹某安装完毕,后张某到李某家中探讨安装锅炉事宜。

晚上,李某向张某发短信称涉案锅炉显示温度探头故障,探头已关,明早方便请过来帮忙看看。张某回复关了即可,上班时候过去。第二日清晨,发现李某系CO中毒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作为经销商,应当保证销售的锅炉能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且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相应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李某作为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等有关情况。本案中涉案锅炉交付时无外包装,仅用毛毯包裹,结合案发后公安机关对各证人、当事人所做的询问笔录及相关证据,能够认定张某对涉案锅炉的安装进行了指导,且相关部件购自被告,经鉴定机构鉴定,烟囱室外高度不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故张某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能力人,应当意识到涉案锅炉使用的燃料燃烧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并在锅炉停止使用时及时熄灭燃料,李某在睡觉时未及时将燃料熄灭,应承担本案事故发生的次要责任。

法官说法

相对于一般产品责任纠纷案件,本案存在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即涉案锅炉缺少产品包装以及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经营者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而根据双方举证可以证明该产品在交付时即缺少相关说明,产品存在瑕疵,在此前提下,经营者对于消费者的产品使用方法告知义务及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义务程度将增强,经营者有义务在产品交付后按照产品使用说明指导消费者对产品进行正确使用,否则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

02

严格规范美容行业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19年,孙某在自己光顾了一年的某美容院由其经营者杨某实施了右脸施水剥离提升术,以及脸部两侧施线雕等美容手术,术后,孙某逐渐出现嘴巴歪斜、容貌改变等副作用,经其在其他有相关手术资质的医院进行咨询后得知,孙某因手术产生的毁容情况已经无法复原,且美容院在其面部所填充的不明物质也需要手术取出,故孙某诉至法院请求美容院承担相应损失。经法院审理查明,该美容院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执业登记、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营者杨某无医师资格证,因此该美容院及杨某无权进行属于医疗机构或者美容医疗机构进行水剥离提升术等具有创伤性的业务,其实施超经营范围业务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具有重大过错,应当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后果。因孙某在诉讼中撤回鉴定申请,无法证明其因医美手术受到的损失,法院因此仅判令美容院及杨某退还收取孙某的手术费用。

法官说法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求美者也应意识到医疗美容服务本就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进行美容消费时,一定要注意甄别机构和医护人员的资质,选择到正规有资质的美容机构或者美容院进行,以确保接受美容服务的安全性。接受美容服务后,如出现身体不适等症状,应及时就医采取治疗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损害结果发生后,消费者应及时采取维权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与经营者进行协商;二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由消协进行调解和处理;三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诉,由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或责令赔偿;四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四种途径不分先后,均可实施。

医疗美容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也应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在提供服务时必须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服务内容讲解和引导,对于消费者所选择的服务项目,应在开展前对包括实施手术等级、麻醉方式及是否在资质范围等在内的事实进行充分的告知说明。任何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任何个人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都不得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服务。

此外,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医美行业的行政监管。一方面加强立法,完善医疗美容事故的界定标准和问责制度,加大对从业者违规操作的处罚力度,并对未成年就医者的保护作出专门规定。另一方面加强对医美机构的监管审查,严格医师注册、医疗美容药械注册的审批流程,提高日常监管频率,以促进医美行业的良性发展。

03

严惩食品安全犯罪  保障人民餐桌安全

基本案情

秦某系生猪批发商贩,网购兽用盐酸肾上腺素注射到生猪体内,以达到猪肉锁水保鲜的作用。2020年7月被注射兽用盐酸肾上腺素的生猪流入市场,获利七万八千元,2020年9月秦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法院审理,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其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秦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七十八万元,并责令其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法官说法

经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报送畜禽屠宰中使用肾上腺素、阿托品等药物的处理措施相关问题专家论证:肉品中残留肾上腺素会给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潜在危害,对用于屠宰的畜禽在离开饲养地后,使用肾上腺素等药物的,属于添加“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

猪肉是人民群众餐桌上常见食品,注射过兽用盐酸肾上腺素的猪肉流入百姓餐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人民法院用最严厉的处罚坚决遏制和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有力震慑不法分子,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04

会员卡办理容易退费难 法院帮你来维权

基本案情

张某在某婴儿游泳馆办理一张会员卡使用次数为37次,使用了8次以后,却被告知因游泳馆转让,服务期限已过,无法继续使用。张某因此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解除服务合同并由游泳馆的原经营者及现经营者共同返还会员卡剩余费用。

法官说法

办理会员卡已经成为现今常用的消费手段,充值享受优惠的同时,消费者也经常遇到因商家更换想要退卡退钱却困难重重的窘境。本案中,原游泳馆转让以后,消费者有权选择是否继续接受新的经营者提供服务,且原游泳馆及之后的经营者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约定其会员卡服务截止日期,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原游泳馆及现游泳馆的经营者均应共同承担返还责任。至于现游泳馆提出的其和原游泳馆协议约定产生的退费纠纷由原游泳馆负责的问题,因合同的相对性,该约定仅在两代游泳馆经营者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可以在共同偿还消费者之后根据两者之间的合同内容进行追偿。

消费者要谨慎对待会员卡消费,办理时要选择规模较大、市场信誉较好、经营状态稳定的正规商家,办卡时要认真阅读相关会员细则,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根据自己实际需求充值消费,不要因为宣传及优惠冲动消费,办卡及消费要留存好凭证,比如和商家签字确认的充值、消费的记录等,在发生纠纷后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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