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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地区人民法庭与基层司法所开启“庭所共建”枫桥式解纷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3-03-16 08:53:3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共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降低群众解决争议成本,更好地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经过充分调研与论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丹东市司法局共同建立人民法庭与基层司法所"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合作机制。

3月16日下午,丹东中院、丹东市司法局共同组织召开人民法庭与基层司法所"庭所共建"工作会议,并举行"庭所共建"签约仪式。丹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威,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晓欣,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牛莉,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兆平;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司法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出席会议,丹东中院强基办、市司法局促进法治科工作人员及人民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了关于"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合作机制文件及工作的主要内容。

振兴区等各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与司法局局长分别就联动联调合作文件进行签约,标志着"庭所共建"解纷新模式正式落地启动。


该模式以凝聚司法局和人民法院的基层解纷力量为目标,共建联动联调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路径,建立人民法庭和基层司法所共建长效合作机制,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合力化解,有效提升人民法庭诉前解纷能力。

振兴区法院浪头人民法庭、凤城市法院草河人民法庭、元宝区司法局金山司法所、振安区司法局五龙背司法所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基层一线工作同志普遍认为"庭所共建"推动了基层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共享,实现了优势互补,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是将司法为民延伸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诉源治理新模式,同时进一步增强了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的信心与决心。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威表示:

在市委正确领导、省法院有力指导,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契机,以人民法庭"五化"建设和示范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成效。

一方面,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主动融入诉源治理格局。推进诉源治理是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乡村振兴"怎么干""干什么"的一次破题,也是一场攻坚战。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推进诉源治理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诉源治理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从"预防纠纷、控制总量;多元化解、非诉在前;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三个维度,采取各项措施推进矛盾纠纷进行有效预防和实质性化解。

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不断加强。全市法院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解纷需求,有利于最大限度集成解纷资源,有利于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目标,不断创新诉调对接模式。要坚持先行先试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坚持严格落实要求与加强培训指导相结合、坚持补足短板弱项与促进长效发展相结合的总要求,以"开战即决战、起步即冲刺"的信心和决心,确保"庭所共建"工作落地见效。

中共丹东市委法治建设办副主任、丹东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牛莉提出要求: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主动意识和协作意识,努力形成社会矛盾化解合力,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以开展"庭所共建"为契机,大力加强工作协调和良性互动,用足、用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慧评理APP""互联网无人律所"等司法惠民网络矛盾化解平台,合力共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

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总结,提高人民群众对"庭所共建"的认识和了解,争取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加强经验总结,及时宣传"庭所共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基层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是关键。丹东中院将扎实推进"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合作机制结出丰硕果实,带动全市法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推进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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