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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东港长山法庭:给诉前调解做“加法”,为司法审判做“减法”
  发布时间:2023-04-20 09:30:57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庭是司法系统的“神经末梢”,是维护基层稳定、保障公平正义的桥头堡,也是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前沿。一直以来,东港市人民法院长山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矛盾解决在源头、纠纷化解在基层治理理念,努力做到止纷争于未诉,化矛盾于萌芽。

依托当地党委政府,打造基层诉源治理同心圆

“舒心小院”是北井子镇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元共治”为抓手搭建的集居民议事、调解纠纷于一体的新载体。在建立过程中,东港法院积极参与,在“舒心小院”设立“法润乡土”调解室,选派长山法庭法官入驻调解室,利用茶余饭后、农事闲暇时间,帮助村民研究问题、调处矛盾,并提供配套司法宣传和便民诉讼服务。“舒心小院”相关事迹先后被“学习强国”平台、法治日报报道,被辽宁省政法委作为诉源治理典型事例予以充分肯定。
在一起因雇工失踪赔偿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中,长山法庭法官熊威与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舒心小院”会合,详细了解事件发生经过后,确定该事件属于海事法院管辖,本次诉前调解工作虽非东港法院受理范围,但亦属诉源治理范畴,遂与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对当事人双方开展面对面调解工作。通过调解,双方均表示已经明晰有关问题的法律救济途径,并达成了初步共识,决定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进一步协商,若协商不成,则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落实共建联动模式,发挥出“1+1>2”工作合力

长山法庭在做好审判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庭所共建”联动模式,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在诉前。
在“法润乡土”调解室初见成效的基础上,长山法庭前移法庭职能,迅速推动“庭所共建”联动联调机制精准落实,与长山司法所签订《“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合作协议书》,并就今后合作共建内容达成了共识。与长山子边境派出所签订《“庭所对接”联动协议书》《观摩庭审联动协议书》,推进共建模式再升级。通过“诉源治理”多方联动,不断完善“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分层递进过滤体系,促进辖区矛盾纠纷牢牢吸附于基层、化解在基层,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下一步,长山法庭将积极回应新时期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探索创新、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多元解纷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矛盾,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东港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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