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元宝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郝天悦前往大连旅顺口区,在当地法院协同执行下,顺利腾空被执行人张某位于大连市旅顺口区的两处房屋。2012年11月,张某经营的某公司无法偿还丹东某金融机构借款,该金融机构遂起诉到元宝法院,要求执行张某抵押的房屋。执行过程中,元宝法院执行法官郝天悦依法查封了张某大连市旅顺口区房屋两处,并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张某,张某拒不配合执行工作。
元宝法院分管执行副院长葛宣、执行局局长刘福一高度重视此案,与旅顺口区法院迅速建立沟通联系机制,郝法官多次与旅顺口区法院沟通联络具体协助事项和警力需求,同时,做好腾退方案,对涉案房产现状、房内物品、居住人信息及房产所在小区等基本情况进行了逐项梳理。
在旅顺口区法院的大力协助下,迅速锁定被执行人并传唤到旅顺口区法院。到达法院后,张某情绪激动,始终不愿配合。郝法官对其释法说理,劝导其积极配合法院完成腾房工作,并且多次明确告知,如不主动腾退房屋,将立即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经过不懈努力,被执行人张某终于同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随后,两地法院执行法官立即奔赴执行现场,组织人员搬迁,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经过数小时的努力,房屋成功腾退。
近年来,跨区域执行情况越来越多,执行难度也相应增加。今后,元宝法院将继续充分利用异地法院联动执行机制,切实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不配合法院腾房的“钉子户”维护司法权威和尊严。
来源:元宝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