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专业审判导向,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树权威、赢公信,围绕丹东法院《能动司法十条》的工作要求,日前,丹东中院执行三庭庭长卢国华、副庭长常克明、执行综合管理中心主任赵晓日、员额法官徐蕙、张策一行到凤城市人民法院,以座谈会方式指导执行裁决案件审查工作,力求统一两级法院裁判尺度,稳定市场主体法治预期,为服务保障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法院力量。凤城法院副院长林群、执行局长王询、执行实施部门及执行裁决部门相关负责人员参加座谈。
会上,凤城法院执行局副庭长蔡贵春汇报了凤城法院执行异议案件办理情况及个别疑难案件进展情况。卢国华对复议发改案件中发现的基层法院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围绕丹东中院印发的《丹东中院执行裁决案件办理工作指引(一)》,针对执行异议案件办理实践中容易混淆和法律适用不明确的问题给予细致的讲解。
赵晓日就省高院最新下发的《2023年辽宁省法院系统执行工作考核办法》中的一些重要指标对执行工作提出新要求。
凤城法院行政庭庭长李彦江表示,中院对个案的指导和对《丹东中院执行裁决案件办理工作指引(一)》解析是一场及时雨,为下级法院实务办案提供了有力抓手和根本遵循。
卢国华说,要高度重视中院每季度下发的发改案件对下指导通报,确保每位执行裁决案件办案法官都能看到学习到,通过通报检视问题,避免同类型问题重复出现。在今后的执行裁决审查工作中一是要落实落细双通报、双沟通、双台账制度,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切实发挥专业化审判对下指导作用,有力提升初始案件质效。二是要加强学习,苦练内功,通过关注相关法律公众号等途径,保持学习热度不减;三是紧盯执行考核指标,提高执行裁决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严格控制审限杜绝超期结案;四是要加强与执行实施部门的沟通,实现裁决案件和实施案件信息共享,在推动执行实施工作健康发展、支持保护正确执行行为上多下功夫,既要监督规范执行实施行为,又要阻拦和打击恶意规避执行行为;五是要建立和完善两级法院沟通交流机制,丹东中院执行三庭会继续加强对下指导,根据审判实践需要持续更新《丹东中院执行裁决案件办理工作指引》,定期通报执行裁决案件质效情况,不断提高两级法院执行裁决质效。
卢国华说,按照全市法院工作会议要求和部署,全市两级法院要持续加强执行裁决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执行裁决理念,力求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执行裁决案件质量,通过上下级法院联动机制,统一裁判尺度,助力公正高效规范执行。要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助推执行工作各项指标跃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