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
青年节
传民族精神 扬青春风采
五四精神,传承有我
青年如初春,如朝日,
如百卉之萌动,
如利刃之新发于硎,
人生最可宝贵之时期也。
——1915年《新青年》发刊词
法院人的青春,
是办公桌前的手不释卷,
是合议庭上的论理明辨,
是调解室里的权衡规劝,
是执行现场的雷厉果断。
法院人的青春,
是四季交替时的一套套制服,
是星月轮转中的一本本案卷,
是岁月流年里的一声声槌响,
是程序流转间的一桩桩案件。
法院人的青春,
承载着秉剑执法的职业荣耀,
满载着案结事了的职业理想,
承托着人民群众的嘱咐重托,
奉行着天平在肩的公平正义。
在这里,他们风华正茂,
他们把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了
人民法院,
在这里,他们奋勇争先,
他们把最赤诚的热爱献给了
司法事业。
正如1919年的爱国革命运动,
爱国、进步、民主、科学
的口号,
奏响了改变中国命运的
序曲篇章。
如今的法院人,
以青春致法徽,
秉承专业、担当、情怀和态度,
为法治事业贡献力量,
在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