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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巧借微信加好友 成功追缴诉讼费
  发布时间:2023-05-08 09:58:02 打印 字号: | |

创新执行 高效便民

为切实解决执行“查找难问题”,振安区法院执行局坚持“传统+网络”融合模式,创新执行方法,充分寻找突破口。近日,执行法官尝试添加被执行人为“好友”,通过“微信执行”仅用6天时间成功追缴诉讼费,既为当事人减轻负担,又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良好效果。

被执行人曹某驾驶小型汽车将在非机动车道内路边行走的邹某撞倒,致邹某受伤住院治疗59天。邹某治疗终结后,将曹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振安区法院,法院支持了邹某的诉讼请求,并判决曹某负担诉讼费2085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履行了给付义务,但曹某未履行负担诉讼费的义务。本院五龙背法庭根据“胜诉退费”相关规定,将邹某垫付的诉讼费2085元退还给了邹某,并将追缴诉讼费移送执行。

执行中,执行事务中心按曹某在审判阶段提供的送达地址向曹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时却因电话停机无法联系曹某而被退回,案件承办人郭丹法官拨打该电话号码,也处于停机状态。细心的郭法官发现银行反馈的电话号码与曹某在地址确认书中登记的电话号码一致,便灵机一动抱着试试的心态,将曹某的手机号加入到自己的微信中,向其发送添加好友信息,很快曹某便通过了验证。在聊天中,曹某表示自己忘记了缴纳诉讼费的事,但已经把诉讼费给过律师了,并对郭法官的真诚和细心由衷感谢。郭法官当即又与其律师李某取得了联系,律师表示确实收到了邹某让其转交的诉讼费,并会替邹某交纳。第二天一早,李律师就按郭法官提供的法院收款码如数替邹某交纳了诉讼费,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日常工作中,振安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们把“为群众办实事”当成工作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穷尽一切措施,加快执行效率,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大小事,为其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用实际行动将“切实解决执行难”逐步变成现实。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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