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法院关于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教育培训工作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突出实用实效导向,抓好分级分类培训, 5月12日,丹东中院宣教处与立案一庭共同组织召开丹法课堂丹东地区管辖业务培训会。培训会由立案一庭法官助理苗海艳主讲,全市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及审理管辖权类案件的法官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为更好地解决管辖实务中出现的问题,立案一庭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搜集素材,整理归纳了近三年丹东地区管辖类案件改判案件集中反映出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以及理解分歧等15类问题,内容涵盖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理解、协议管辖常见问题分析、债权受让人基于原合同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案由及管辖的认定、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管辖认定、人民法院是否审查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以及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的时间限制等问题。通过规范丹东地区管辖类发改典型案例裁判尺度,帮助两级法院立案工作人员准确理解法律、正确适用法律、有效提升法律适用,极大提高两级法院立案管辖业务实践能力。
通过本次培训,参训人员收获颇丰,纷纷表示这样专业培训能够切实解决审判实务问题,有利于统一管辖标准,提升立案质效水平。
下一步,丹东中院将持续加强培训工作力度,多措并举有针对性地拓展学习培训途径,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能力,强化司法为民理念,切实增强司法能力,为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提供更加强有力的队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