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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聘基层少年法庭心理咨询师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系列活动之三
  发布时间:2023-05-23 15:32:01 打印 字号: | |

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负责审理丹东市内振兴、元宝、振安三区的未成年人一审刑事案件。作为在省里"挂号"的基层少年法庭,在审判理念、审判制度、案件管理、刑罚执行、判后延伸司法服务等方面不断夯实,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

为引导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发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5月17日,该院在丹东地区,首聘辽东学院宋姗姗教授为少年法庭心理咨询师,为涉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安抚、疏导工作。

宋姗姗教授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原理专业,获教育学硕士学位,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博士在读,现任辽东学院学科发展规划处副处长、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辽宁省社科联青年人才库人才,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层次人才。公开出版专著五部,主持教育部等省部级科研项目9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学术成果获省市级奖励5项。

在元宝法院新建成的的圆桌法庭里,宋姗姗教授通过引导发问、做游戏等方式循循善诱、耐心疏导,引导在场的未成年被告人敞开心扉,诉说内心的困惑与迷茫,使其端正思想,树立健康、阳光的心态,为未成年被告人开讲心理疏导第一课。

针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现状和特点,丹东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托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主动向前、向后延伸审判职能,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关注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心理健康发展,让每一位涉案未成年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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