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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里的“字短情长”——丹东中院执行事务中心为民解忧获赞誉
  发布时间:2023-07-19 14:40: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位当事人家属早早来到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了执行三庭干警杨鹏、秦震洋手中,锦旗上短短的十个字,既表达了对法院干警办实事解难题的感激之情,也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充分肯定。

这是一位服刑人员的妈妈,此前她急匆匆赶到执行事务中心的接待窗口迷茫而又迫切对秦震洋说:“我家孩子因为年幼不懂事,犯了法被判了刑,他在监狱里积极改造,现在有减刑的机会,监狱说需要法院出一个什么‘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的函’,我们也不懂,希望法院能够考虑我家的实际,给孩子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诸如此类的情况还有很多。自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发布以来,丹东中院收到了大量的监狱来函,要求协助调查罪犯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履行能力。由法院执行部门出具调查回函成为服刑人员提请减刑、假释的必经程序,而调查结果直接关系到服刑人员能否顺利减刑。因此,许多服刑人员家属也不时通过电话咨询、现场来访等方式,要求法院出具调查回函。面对家属的殷切期望,丹东中院在执行事务中心设立了专门的接待窗口,由专人负责接待、解答相关政策。

截至目前,丹东中院执行局已收到几百份监狱来函,接待服刑人员家属来访几百人次,接到的电话咨询更是有千余次,负责接待的秦震洋和负责回函的杨鹏都能够不厌其烦地耐心倾听、细心解答,积极回馈每位当事人的诉求,彰显司法温度的同时践行着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的服务宗旨。他们积极与监狱方面沟通,统一回函文书格式,确保法院出具回函能被监狱有效采纳,避免回函被退回而耽误服刑人员申请减刑的时间。

面对监狱来函这项工作他们深感肩上重担,纵使有千头万绪,也要本着对当事人、对法院负责的精神,逐案调取查阅卷宗,核实每一条财产情况,认真且慎重地出具每一份回函。丹东中院执行局对该项工作更是给予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解读相关政策,并就监狱来函回复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专题研究讨论解决之法。

丹东中院的干警们深知自身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不能辜负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盼,要始终厚植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把能动司法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能力,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愁难盼,争取在新时期展现人民法院执行铁军更大的担当与作为。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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