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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 共同促进司法公正——丹东中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07-29 14:54:3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促进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畅通日常交流及意见建议表达渠道,有序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7月27日,丹东中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以"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 共同促进司法公正"为主题的座谈会。



丹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威,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付金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晓欣,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丽君,市律师协会会长周克剑,市中院、市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律师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丹东中院信息中心结合"律师服务平台"的使用,就网上立案、网上阅卷、材料提交、网上撤诉等服务功能进行讲解和操作演示。

与会律师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围绕诉讼服务的改进和完善、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实施、破产管理人的履职、防范和规制虚假诉讼、共同推进类案强制检索、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在法院建立值班律师制度等话题畅所欲言,从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共推多元解纷、加强执行力度、进一步构筑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丹东中院参会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对律师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一进行了回应和说明,并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作了深入研讨和交流。

市律师协会会长周克剑  对丹东中院开门纳谏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市中院在信息化建设、优化诉讼服务、建立健全破产管理人制度、信用修复制度等工作上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并就规范化执法、破产管理人在履职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严格防范虚假诉讼以及类案检索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丽君  对丹东中院给予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对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并就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律师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是坚定政治信念,做司法公正的捍卫者,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二是坚守职业道德,严守执业纪律,做知法守法的守护者,共同担当起推动法治进步的重任。

三是加强密切配合,做司法公正的执行者,不断提升司法权威,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丹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威认真听取了与会领导和律师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市司法局和各位律师长期以来理解、支持法院工作表示感谢。他表示,丹东中院将认真梳理、充分吸纳意见、建议,切实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思路和举措,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和审判质效。就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共同促进司法公正,吴威提出四点希望。

一是同道相益,做法治道路的同行者。律师是诉讼活动的重要参与者,是推动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重要力量。在推动法治建设的征程上,法官和律师既是法律知识的共同体,更是法律命运的共同体,应携手并进、同舟共济,为改善司法环境、推动依法治国共同努力,树立良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形象。

二是守望相助,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法官和律师的观点可能不同,但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案结事了的目标是一致的。法官与律师要进一步增进理解和支持,理性对待分歧,做到互敬互信、配合有力、制约有效,以"共识"促"共赢",在发挥职能作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三是桴鼓相应,做社会治理的推动者。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段治未病。法官和律师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中,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落实值班律师制度等方式,在多元解纷上协同发力,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是肝胆相照,做"亲""清"关系的践行者。法官与律师之间要"守住底线、把握尺度",始终保持清清爽爽的工作关系。要进一步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建立健全法院与司法局、律师协会之间的沟通联络机制,通过学术研讨、业务培训、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沟通与协作,增进了解与互信。要处理好良性互动和相互监督的关系,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底线,共同维护廉洁公正司法。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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