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基层化解矛盾纠纷
--找准病因 对症下药--
自政法干警下基层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开展以来,振安区人民法院干警深入到辖区的街道村落与田间地头,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员、化解员和法律政策的宣讲员。近日,九连城人民法庭通过“庭所共建”,成功化解一起邻里砌墙纠纷案。
案件回顾
“这是我家地方,这个墙我想砌就砌,我就是倾家荡产也奉陪到底、坚决不拆!”家住九连城镇龙头村的村民刘某气冲冲地说。
原来,刘某与王某两家的二层房屋相邻,房屋中间相距2.8米的空地,两家房后便是山体。由于下雨导致山上积水,两家房屋间的空地便用于向下排水,现刘某为了使自家生活空间相对独立,在两家空地中间砌了一道墙,王某发现后认为刘某对排水造成阻碍,损害了自己的权益,坚决要求拆除,双方为此剑拔弩张,互不相让。
深入现场实地调查
九连城法庭干警董景辉在下沉到龙头村排查矛盾时发现了此纠纷,第一时间找到村主任了解情况。村主任称刘某开始砌墙时就遭到王某的强烈阻止并报警,公安机关与村委会均前往现场调解,但刘某依然将墙砌好,加之双方情绪都较为激动,各说各的理,因此还未妥善解决。
为了尽快化解两家矛盾,董景辉立刻将此情况汇报给了九连城法庭庭长于云峰,于庭长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共同参与化解此矛盾。想到九连城法庭多次以“庭所共建”模式化解矛盾纠纷,董景辉又向村书记提出联合调解建议。村委会随即与九连城派出所、司法所、城建部门与九连城法庭四家单位组建矛盾化解组,当天小组人员便冒雨深入一线进行现场测量,并从房屋历史、两家关系及砌墙目的等各方面深入了解情况。
由于现场调查时双方依旧矛盾尖锐,互不相让,小组人员决定请双方当事人回到村委会说事点进行联合调解,讨论解决方案。
多方合力化解矛盾
调解现场,小组人员给出的意见各不相同,有建议直接起诉的,有建议拆除一部分墙并做防水的,还有建议由相关部门拆除的。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强硬态度,也本着邻里冲突调解优先的原则,于云峰庭长和董景辉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各方的多角度思路,决定“诊病”需先“把脉”,提出先排查地籍情况,以确定双方冲突的“病因”,对症下药。
小组人员立即行动起来,一边排查土地台账,一边听取城建部门的建议查看往年纠纷所在地的地图,很快确定2015年两家房屋确权时,已将刘某建墙处确权给了刘家。但王某却声称不知此事,认为确权为造假,仍态度强硬要求对方拆除。
为防止矛盾再次激化,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各家单位先是从自身专业角度做王某工作,王某此时情绪变得有些稳定,于云峰庭长立即抓住时机又从证据上和法律上对王某耐心地释法说理,后董景辉从相邻关系和排除妨害两个维度为双方当事人进行剖析利弊。
经过各方长达近三小时的努力,王某意识到了自己的诉求过高,最终改为只要求留出排水口;刘某也作出退让,同意在墙的一端留出排水位置,这场邻居间的砌墙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围观的村民们也纷纷为调解人员的辛勤付出点赞。
深挖案件总结经验
事后,九连城法庭干警从此次下基层工作中总结经验:“下基层化解矛盾纠纷,不仅关乎群众的个人利益,更关系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社会稳定。要充分利用好人民法庭的业务优势和地理优势,将“庭所共建”机制发挥在前沿,形成化解矛盾工作合力,打通诉源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同时,要把今后每次入村排查走访,视为一堂堂生动的普法课堂,将学法、守法、用法的理念深深植根在群众的心田,从根源化解矛盾纠纷,共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庭所共建”是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九连城法庭把下基层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与“庭所共建”相结合,全力推动司法资源向基层治理倾斜,运用法律专业知识,释法明理,定纷止争,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合力化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