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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院长会】回望来时路 创新再出发(一)
  发布时间:2023-08-17 10:51:32 打印 字号: | |

2023年上半年丹东全市法院院长会暨审执质效、重点工作推进会于近日召开,丹东六家基层法院院长代表各院分别围绕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亮点、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司法建议工作开展情况及优化办法、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责任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汇报交流。

打好惠企"组合拳"

全力助企谋发展

振兴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吕姝

自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谋划部署服务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来,振兴区法院全面贯彻中央及省、市、区委全面振兴新突破工作要求,全力服务保障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辖区振兴的"辽沈战役"。

一是积极护航企业发展,司法服务职能进一步彰显。落实上级党委部署,服务"六项重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调判结合稳妥化解某集团清退不履行租赁合同企业系列案、某公司职工群体劳动争议案等涉企纠纷。为被执行企业设置债务清偿"宽限期",降低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强制执行期间不放弃调解,在强迁某公司行动尾声促成当事人和解,既维护了民企合法权益,又为棚改回迁"民心工程"扫清障碍。

二是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助企纾困举措进一步落地。常态化开展"法官进企业法律服务"活动,深入大东线圈工程公司等7家民营企业,结合企业经营实际提供个性化指导和合理化建议。创新开展"党建+营商环境",浪头法庭党支部联合市中院党支部开展党建共建,深入孔雀表业、瑞驰房地产公司走访调研、"把脉问诊",引导企业走上科学发展的"快车道"。加强与行业协会沟通联系,成立区法院驻区工商联法律服务站,举行座谈会向辖区9名民营企业家征求意见建议,为辖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三是为民办实事解难事,基层诉源治理进一步深化。完善"联动联调+司法确认"机制,助力实现各种调解资源之间信息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工作格局。加快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调解队伍建设,2023年以来振兴区法院受理诉前调解案件1027件,结案889件,一大批涉企纠纷在诉前高效化解,较好实现"为企业减负、为法院减压"的工作目标。

守正创新为服务增色

履职尽能为发展护航

元宝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宋丹

今年以来,元宝法院紧紧围绕全市法院"提质效强管理推创新"各项工作部署,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全面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深化涉企司法服务。通过严格执行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制度,建立涉市场主体案件绿色通道、开展"规范涉企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胜诉退费不及时"专项整治等活动,确保胜诉案件应退尽退。建立执行法官每周五"接待日"制度,常态化开展法官送法进企业活动,联系走访企业24家,帮助企业梳理排查潜在的风险点,切实回应市场主体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切。

服务生态环境保障。深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 "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注重修复司法理念,通过判决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发出"从业禁止令"等多种方式,有效发挥司法裁判矫正作用和预防性保护功能,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

积极融入乡村治理。在法庭设立联动调解室,聘用10名人民调解员,确定137名网格员为法庭诉讼联络员,搭建网格员、调解员、村主任三级调解平台,实现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一庭三所"联动,构建"多位一体、审调融合"的基层法律服务网络。上半年,对外发起委托调解案件112件,成功调解85件。通过庭所联动调解5件,化解4件。

强化诉源治理。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辖区司法行政部门协同推进诉调对接、多元解纷向纵深发展。不断深化繁简分流改革。五成以上民商事案件通过速裁程度化解。组建快执团队,对执行案件进行3+3繁简识别分流,实现轻重分离、简案快执。今年以来,快执团队受理快执案件占全部执行案件60.58%,平均执行用时22天,执行效能显著提升。

聚焦提质增效创一流

服务全面振兴促发展

振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宁伟

一是紧紧围绕重点指标实施突破。我院通过在立案阶段,加强诉前调解和速裁;在审判阶段,强化难案精审;在执行阶段,充分体现两个执行团队的功能作用;在考核阶段,将指标体系考核与职级晋升及绩效奖励挂钩,发挥正向激励四方面协调发力。截至目前,我院有21项指标运行态势良好,力促以新指标体系带动审判质效"上台阶、创一流"。

二是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审判实际,以认真落实涉企案件生产经营评估和规范涉企审判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为抓手,以强化府院联动为牵引,以能动司法主动服务企业为依托,为辖区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调解先行、区域联动、前端治理"工作格局,一是积极推进区域联动,二是利用地缘优势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端指导功能,以此不断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四是全面拓展司法建议。立足"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目标,着力把司法建议做到"刚性"。制定《司法建议管理规定》,推进司法建议工作不断向刑事、民商事审判拓展,坚持与审判质效同步调度跟进,实时跟踪建议效果,不断提高建议质量。

五是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责任。坚持不断厘清院庭长加强审判管理监督与过问案件的界限,通过参与重点案件审理,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为案件负责;适时组织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实施对分管庭室的审判质效每周通报,切实把管理监督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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