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中级法院对下指导作用,贯彻落实下半年召开的全市法院院长会暨审执质效、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深化"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9月6日,丹东中院执行三庭庭长卢国华带领执行立案团队、管理团队以及执行裁决团队主要成员到振兴区人民法院以座谈交流形式调研指导执行工作。振兴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靖,执行局长董连生,各执行团队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座谈。
座谈主要围绕抓好新指标体系下执行质效提升、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运行及执行裁决案件办理等重点工作展开。
会上,赵靖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提出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的工作构想,并阐述从前期开展调研到分段集约试运行、再到关键环节衔接以及人员配置等具体举措。同时,振兴法院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工作思维,加强执行裁决团队与执行实施团队沟通,对异议案件由执行实施团队先审查,再导入异议程序,将矛盾化解在前端,有效避免被执行人利用执行异议程序恶意拖延执行。
振兴法院执行裁决团队负责人于义表示,在执行裁决案件办理过程中,振兴法院按照市中院的业务指导,积极学习发改案件通报与裁判指引,认真理解与把握执行裁决案件的审理原则、裁决思路,尽力确保裁决及时准确、解决实质争议。
座谈期间,丹东中院执行三庭副庭长赵晓日表示,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是缓解人案矛盾的有效措施。要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提到的"公正与效率"主题,牢牢把握"公正"这个根本要求,积极回应"效率"这一人民期盼,通过机制建设、科学管理提升执行质效,快速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执行裁决团队的徐蕙、张策法官就个别复议发改案件作出指导,提出要依法审慎处理事关群众利益的司法案件,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特别是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执行立案团队徐铎、管理团队韩倩就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比例设置、执行立案审查及执源治理等方面给出指导性意见。
会议最后,卢国华对振兴法院能够积极落实《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行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快速启动"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表示肯定。并对新形势下执行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加快推进执行繁简分流及快执工作,切实发挥好快执团队在提升执行案件完毕率、到位率、拉动缩短执行平均办案时间等方面的作用,吃透指标体系,努力补强首执案件终本率较高的短板,提升工作成效;
二是要综合运用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为干警依法履职"撑腰鼓劲",不断激发执行干警干事创业潜能与活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是突出执行裁决案件办理专业化,保持学习热度不减,畅通上下级法院沟通交流渠道,用好"双通报、双沟通、双台账"机制,统一裁判尺度,共同研究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确保执行裁决案件得到高质高效处理。
今后工作中,丹东中院执行三庭将持续深入调研,寻找良方妙策,争取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把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做得更好、落得更实,更好地为大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