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表彰大会在沈阳召开,表彰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全省政法干警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丹东法院系统2名干警和一个集体分获“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荣誉称号。
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康璐(女)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兰善凯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浪头人民法庭副庭长
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
兰善凯先进事迹
兰善凯,中共党员,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浪头人民法庭副庭长,获评"2016年度优秀公务员""2019年度全市法院优秀法官"称号,连续多年荣获院先进个人、特级办案能手。2020年参加全市法院民法典知识竞赛荣获冠军。
无私奉献,心系群众利益
兰善凯经常加班加点不辞辛劳办案。他审理的涉及14位农民工与某贸易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因被告违约下落不明,原告无奈之下准备集体上访以维权。为帮农民工维权,他耐心释法说理,权衡利弊,引导被告配合法院,采用视频连线的方式与14位农民工联系开展庭审,将这起群体性涉诉信访隐患案件妥善化解。
全力以赴,忠诚履职尽责
兰善凯担任速裁团队负责人期间,坚持在"快"字上做文章,一人结案多达590余起。服务营商环境建设,严格审查多达2000页的证据材料,妥善化解20个清收对象的金融借款合同系列纠纷。主动履行法庭负责人职责,配合主管院长构建"四站一点"工作布局,打通辖区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他聚焦基层群众司法诉求,依托田间地头的村民评理说事点为村民提供"家门口"司法服务;多次走进企业进行"把脉问诊、对症开方";深入永昌街小学向师生讲解民法典帮助青少年"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清正廉洁,坚守党性初心
兰善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徇私情,严格公正执法,两袖清风,一身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