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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如炬(三)
  发布时间:2023-09-28 10:31:01 打印 字号: | |

9月23日,“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表彰大会在沈阳召开,表彰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全省政法干警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丹东法院系统2名干警和一个集体分获“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荣誉称号。

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康璐(女)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兰善凯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浪头人民法庭副庭长

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

近年来,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稳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全院多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集体",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元宝法院执行局先后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被省市法院记"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

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多年来,元宝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用以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砥砺奋进,实干笃行,用心书写为民篇章,推动审判业绩不断迈向新台阶。

始终以审判质效为主业

元宝法院按照丹东中院 "双通报""双沟通""双台账"的管理模式,建立"一日一督导、一周一调度、一旬一点评、一月一大会""四个一"工作落实制度。召开诉讼调解、服判息诉工作经验交流会,不断提升法官调解工作水平,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实行承办人、庭长、主管院长"梯次调解""梯次答疑"工作机制,提升服判息诉效果。充分利用庭务会、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把关作用,案件质量不断提升,各项指标综合排名始终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始终以人民满意为目标

元宝法院坚定司法为民的理念,优化诉讼服务,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完善与工会、妇联等18家单位和组织诉调对接机制,34名特邀人民调解员入驻法院调解平台。聘用人民调解员10名,网格员137名、诉前特邀调解员3名。将金山村作为"无讼乡村"创建试点,着力构建"多位一体、审调融合"的调解网络和基层法律服务网络。开展"法官进企业法律服务"和"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定期进企业、进社区走访,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多举措化解纠纷,实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与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实践融合。

新时代、新征程。元宝法院将一如既往坚持公正与效率、坚持廉洁司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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