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杨木川人民法庭联合当地司法所充分发挥“庭所共建”联动联调作用,就地化解一起邻里矛盾纠纷,为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张某和邹某两家系多年的老邻居,3年前两家曾因争抢门前一块空地产生矛盾,后经村委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空地各占用一半,邹某在固定位置放苞米仓,门前不得堆放杂物,避免影响他人通行。协议签订后两家一直相安无事,但近日却因邹某家更换了新苞米仓,又在共用道路上放了一些柴火而再次引发矛盾,杨木川镇司法所调解未果后与杨木川人民法庭取得联系,邀请具备基层调解经验的法官共同化解两家矛盾。
“你不守信用,说好了都不放东西你还放……”
“空地各占一半,我在我自己家门口放东西你管得着吗?”
调解现场,双方各执一词。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法官耐心地安抚双方情绪,认真听取两家人诉求,捋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也找到了化解矛盾的突破口。原来此处空地是归村里所有的公用地,村里有权收回,如果两家继续争抢,可能到最后谁也占不到这块地方,只有大家化干戈为玉帛,才能继续使用下去。
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在村委会工作人员配合下,从“和谐邻里情”讲到“六尺巷的典故”再到“继续争抢将谁也无法继续使用这处空地”。通过讲事实、摆道理,终于使双方明白了利害关系,达成和解,张某同意邹某的苞米仓继续放在原来位置,但要求其将道路边的东西挪走,邹某同意,双方约定以后不再就此事起纠纷,矛盾圆满化解。
宽甸法院人民法庭将继续发挥扎根基层、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努力探索“一次性解决纠纷”的新路径、新方法,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