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秋收农忙时节,人民法庭法官秉持为民情怀,带案下乡,深入村屯,到群众家门口巡回办案,方便群众诉讼,保障农业生产。
近日,宽甸县人民法院杨木川人民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进了徐氏兄弟居住村的村委会,为二人提供“上门”服务。
原告徐某乙(弟弟)和被告徐某甲(哥哥)是亲兄弟,徐某乙经常外出打工,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分配时徐某乙应分得的3亩土地被登记在徐某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并由徐某甲耕种。因徐某甲一直负责赡养父母,徐某乙也未向徐某甲要求收回土地。二人父母相继离世,之后徐某乙也回村生活并向徐某甲讨要属于自己的土地,而哥哥以弟弟未尽赡养父母义务为由拒绝归还,故徐某乙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原被告之间的亲兄弟关系,一纸判决可能会伤了感情,更可能让矛盾激化,加之法庭较远,兄弟二人正忙于农活,法官便来到村委会开庭,并将调解工作贯穿庭审全程。
起初,徐某乙据理力争,认为他想拿回属于自己的土地无可厚非,且土地已由哥哥耕种多年,其不应再据为己有。徐某甲则认为徐某乙未尽赡养老人义务,3亩土地远不能抵顶自己多年赡养老人的辛苦,兄弟二人情绪激动,互不相让。
法官一面安抚双方情绪,一面把握庭审节奏,并和兄弟二人唠起家常,讲述了自己姥姥几个月前摔倒卧病在床,由妈妈和她照顾的事情,并动情地说:“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但照顾老人的确不容易,尤其是老人有恙难以自理时需要子女付出更多的辛苦。”徐某甲向法官讲述了母亲多病、父亲瘫痪在床,4年均是由自己和妻子无微不至地照顾的事儿,并说:“弟弟是家里的‘老小’,在外打拼不易,再难我也没有要求他回来。”情到深处,哥哥眼眶湿润了,徐某乙听到讲述父母的生活,想到为了生计未能在床前尽孝流下了眼泪,并表示他打心眼儿里感激哥哥的理解,更感激哥哥替自己尽了孝,只是现在赚钱不容易,生活压力大,所以才想要回这几亩地。法官趁热打铁说道:“父母已经不在,你们便是彼此唯一的至亲,不应再为了这点地而伤了浓浓的兄弟情。根据查明的事实,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之后土地将重新分配,法庭建议是不是能够各退一步。”徐某乙首先表态,官司不打了,愿意撤诉,等待土地重新分配。徐某甲的“委屈”得到倾诉,用力地拥抱着弟弟,案件圆满化解,法官背后的国徽在夕阳的映衬下熠熠生辉……宽甸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人民法庭工作重心前移,将审判工作搬到群众家门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门前院外,用实实在在看得见的司法举措兑现司法为民承诺。
来源: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