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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法“枫”情】执行+法庭 靠前解纷护航发展
  发布时间:2023-11-10 09:04:20 打印 字号: | |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 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 周年,丹东中院始终坚持开拓创新的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管理、强化保障、健全机制,着力实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就地和解,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今年以来,丹东中院执行局探索新形势下强制执行新路径,采取“执行+法庭”联合执行,以更高质量的能动司法,绘制好服务保障三年行动首战告捷的新"枫"景。日前,丹东中院执行局联手东港市人民法院孤山人民法庭,顺利完成东港市大孤山镇10万平米厂区的腾退、拍卖、交付工作。

最佳"拍档"

下好为企解纷"先手棋"

案件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是较大型企业,执行标的物为10万余平方米厂区。如何避免矛盾激化,减轻企业诉累成为执行团队的"必答题",“执行+法庭”联合把脉问诊为此题提供了最好选择。丹东中院执行团队第一时间启动与孤山人民法庭联动机制,排查司法拍卖可能为企业生产带来的消极影响,坚守"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最大程度保障企业利益。

最美"枫景"

共绘定分止争"同心圆"

人民法庭深度融入执行工作是丹东中院执行局执源治理的有效探索。人民法庭的位置优势更有利于执行工作"靠前"服务,共赢的"合作"模式实现了双方优势互补,互相提高司法能力。本案中,双方企业可以在人民法院随时"呼叫"执行干警,执行干警可以在人民法院的视频终端"随叫随到",对企业"贴身"服务,止纠纷于前端,化矛盾于法庭。

诚信"背书"

为信用修复提供"暖服务"

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来,丹东中院执行局秉持司法为企理念,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联手财产所在地人民法庭排查风险隐患,共同推动矛盾纠纷从强制执行的事后应对向前端执源治理转变,从"案件有解"到"守企优解",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

本案中,执行团队与人民法庭为双方企业"量体裁衣"制作执行方案,执行团队主动为被执行企业出具主动履行证明书,被执行人企业可以在人民法庭直接领取诚信"背书",有效防止企业因经营不善陷入"失信泥潭"。虽然被执行人企业曾一度逃避执行,但经过执行团队的积极工作,被执行企业最终撤回全部执行异议,超大面积、超大标的执行案件最终"0"异议圆满执结。

在"决战四季度 决胜首战年"的关键节点,丹东中院执行局将继续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深入探索"执行+法庭"新路径,全面提升执行质效,打好年度目标任务"收官战",在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彰显丹东法院的担当和作为。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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