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院要闻
喜报!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23-11-13 09:06: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现有在编干警6人,员额制法官4人,法官助理3人。曾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2次、记集体二等功1次;2021年,被丹东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记集体二等功。成立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后,综合统筹全市法院未成年人审判指导工作,协调辖区四家法院挂牌成立少年审判法庭。共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74件。

近年来,刑二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审判职能,将高质量办理性侵、虐待、校园暴力等涉未成年人案件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强化法治教育,营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治氛围。

创新审判模式,在刑二庭指导下,丹东地区法院少年审判庭上下联动,探索聘任心理咨询师、社会调查员、公益代理人、全面铺开圆桌法庭和判后多元化帮教等机制,形成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丹东新模式”。

延伸审判职能,扩大审判效果。刑二庭不定期召开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为从源头降低未成年人犯罪和被侵害的可能性,刑二庭走进小学、中学、大学,面向不同年龄的学生群体进行普法宣传工作。



刑二庭副庭长李欣积极推进"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分别来到丹东市第三十一中学和辽东学院以讲课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为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李欣始终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在办好案件的同时,更关注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心理健康发展,让每一位涉案未成年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今年6月,李欣针对一起失足妇女犯罪案件向有关部门制发司法建议,呼吁并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共筑挽救失足妇女的防线。 

刑二庭法官王渝淇主动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向前延伸,申请担任丹东市站前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引导孩子们从小树立法治观念,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教孩子们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今后,刑二庭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坚持能动司法,坚守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宣教处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辽宁法院网丹东市人大丹东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