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看,这老房子多危险,那边的黄泥墙都塌了,棚顶那瓦都开始掉了,再放任不管,我们家的房子也得被拽倒!"
"他们家就瞎胡闹,好几年了,他们一会儿找村里,一会找镇里,过了这么多年也没塌,根本塌不了。我们家条件差,哪有钱去维修一个不住的房子,更不可能扒倒,里面还放着东西呢。”
两位年过七旬的老哥俩面对着法官各说各的理。
原、被告系叔辈兄弟,上世纪五十年代,同宗同族的两家人合建了一幢连脊房,共用一个院落。被告早年在该院落后面的土地重新盖了房屋居住,导致其原有的与原告相连的两间房屋弃置三十多年未使用和维修。在原告将自己所属的三间房屋重新装修后,发现被告的两间房屋因长期无人居住,开始出现倒塌势头,于是要求被告将两间房屋拆除或者维修。因被告年岁较大又患有脑梗,完全失去了劳动能力,其儿子也因患病身体不好一直未娶妻成家,家庭经济困难,不愿意将已经废弃的房屋维修或者拆除,而两家房屋房脊和共用墙壁内柱相连,又无法隔断。于是原本关系不错的两家人因为此事彻底闹掰,多年来村里也一直帮助调解,但未能成功。
立案后,案子进入庭前调解阶段,法官通过查看现场发现,被告家的两间房屋确实出现黄泥墙体坍塌,部分瓦片脱落的现象,但无法判断是否会彻底倒塌或是危及原告家房屋的安全。如果通过鉴定来确定,又会加重诉讼成本,也不利于后续执行。承办法官了解两家情况后决定依托"四所一庭一部门"机制联同镇政府、镇司法所共同来到原、被告家中,进一步做两家人的思想工作,并为原告出具了二种调解方案,一是被告拆除房屋,原告给予经济上的适当补偿;二是被告维修房屋,原告给予人力及经济上的帮助。但两种方案均被原、被告拒绝,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
法官并不气馁,继续做调解工作,分别询问两家不同意调解方案的缘由,进一步理清思路,并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提出了第三种方案,建议被告将房屋卖给原告处理,听到这个方案时,老哥俩的态度有所松动,法官见方案可行,着重在交易金额上展开调解。经过一上午的反复做工作,双方争议逐渐缩小,最终,原告以7000元的价格将涉案房屋买下来之后自行维修,双方当即签订了协议,原告将购房款一次付清,至此,长达数年的"连脊房"纠纷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原、被告的儿子均在场见证,在签完协议后,两位小伙子表示,老哥俩因为这件事闹了好几年,甚至影响到身体健康,现在堵在心口的这块石头终于落地了,希望二老的关系也能恢复到从前。他俩作为同宗同族的兄弟,要好好相处、互相帮助。一场调解,不但让这幢有着近七十年房龄的老房子得到妥善处理,也让两家人的关系恢复如初。看着两家人其乐融融的样子,法官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打心眼儿里替他们高兴,辛苦总算没有白费,这才是两家人该有的样子!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宽甸法院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中, 大力提升诉源治理能力,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主动作为,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