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辽宁省优秀法院(法庭)、优秀法官和辽宁省法院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343号)有关规定,现将辽宁省优秀法院(法庭)、优秀法官和辽宁省法院办案标兵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辽宁省优秀法院
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
二、辽宁省优秀法庭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浪头人民法庭
三、辽宁省优秀法官
仲莉宇(女,汉族)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万华莉(女,满族)凤城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四、辽宁省法院办案标兵
关爽(女,满族)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一级法官
季四海(汉族)东港市人民法院大东人民法庭一级法官
刘丹(女,汉族)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自公示之日起,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月8日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或信函应署真实单位、姓名。信访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电话:0415-6277085
收件单位: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通信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30号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