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王喜军一行四人深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指导交叉执行、涉执赔源治理、执源(执行异议复议)治理等工作,并召开座谈会。丹东中院执行局局长、执行一庭庭长、执行三庭负责人及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上,调研组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关于交叉执行等相关工作的指示精神,听取了丹东法院的工作汇报,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研讨交流。
王喜军对丹东法院2023年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打开分析,提出有操作性、针对性的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内外共治,大力加强执源治理。二是要控制执行异议率,深入分析异议复议案件数量多的具体原因,强化执行实施部门与执行立案部门、执行裁决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把执行异议立案审查关,从源头上减少执行异议案件数量。三是要有序推进交叉执行工作,让其成为破解执行难的利器。要对已经交叉执行的案件建立专门台账,跟踪案件情况,回访案件当事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还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理解支持,形成协调联动的攻坚合力,推进"骨头案""钉子案"办理。四要充分认识到破产对于处理"僵尸"执行案件的重大意义,做好执行部门和破产审判部门的衔接协调,细化执行转破产决定程序、移送程序、审理程序,完善执破融合机制。
丹东中院执行局局长于蔚超表示,通过省高院本次调研指导,加深了丹东两级法院对执行相关法律规定、文件的理解和把握,拓宽了工作思路。下一步,丹东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度,同时贯彻善意文明理念,在执行中既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也能感受到司法人员的"温度",努力以能动司法做实提质增效,树牢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场,以敢于啃骨头的毅力,切实提升执行威慑力,攻克执行难题,为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丹东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