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志则国志,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活力,离不开生龙活虎的青春激荡。
以时间为横轴,以成绩为纵轴,近年来丹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少年司法工作成效显著。从积极建立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到持续深化少年法庭改革创新;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到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从提高少年审判专业化建设水平,到少年审判“三合一”审判模式实质化运行……丹东法院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今天,我们来到了新的节点,“丹法·护苗”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正式发布,开启丹东法院少审工作崭新篇章。
“丹法·护苗”品牌标识解读
标识巧妙融合了两种绿色。以“嫩绿色”象征生命和活力,“幼苗”代表着青春洋溢的未成年人;以“深绿色”象征成熟和睿智,“怀抱”代表着法官们用情倾心托举。柔和的色调、舒展的线条描绘出丹东法院为未成年人茁壮健康成长提供法治守护的细腻和柔情。
代表公平正义的天平、代表法律权威的法典则准确传达出法律的冷静和威严,塑造出丹东法院少审工作的专业和严谨。整体设计内涵丰富、温暖而又坚强有力。
01
“三审合一”实质化运行
践行少年审判体系现代化建设
丹东法院坚持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之一,深化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改革,扎实推进“三审合一”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强化对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权益的全面、综合保护,健全完善少年法庭工作运行机制,推进少年审判各项职能融合协同发力,为提升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质效作出了有益探索。
2020年以来,丹东法院共发出涉未成年人司法建议10份,涵盖教育、卫建、文化和广播、人身安全等领域,保证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的联动与构建。同时,以《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抓手,贯彻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教育权和就业权等合法权益,更好地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受到平等对待,顺利回归社会。
02
“未”爱发声
发出丹东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希望你们做到分开不减慈爱,继续尽到父母的责任,真心呵护孩子成长……”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团队向其审理的抚养费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梁某和王某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这是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丹东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的发出,既是对父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等义务的督促,也是对未成年人人格、情感、安全利益等的保护。带给父母的不仅是提醒和约束,更是对其正确履行家庭责任的助力和期待,最大限度防止父母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
03
法官寄语
彰显判决文书背后的司法温度
“血浓于水,父母在孩子成长路上是不可替代的存在。孩子的幸福与否不取决于父母的婚姻状态,而是取决于父母的爱。虽然你们从今以后难以再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但却可以给孩子一份完整的爱……”
这段温情的话语,来自市中院少审团队的一份民事判决书。
涉未成年人家事审判的核心并非“就案办案”,法官面临的是“天大的小事,最难的简案”。为了充分发挥少审工作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巧用“法官寄语”,真情流露的同时,也开辟出一条“判后答疑”的新路径。
“法官寄语”搭建起当事人和法官沟通的桥梁,赋予严肃的判决更多人性化、温情化和亲和力,让当事人在感受公平正义的同时,体会到司法的为民与关怀。
04
走进校园筑梦童心
法治力量呵护茁壮成长
播一粒法治种子,育一方法治心田。自2020年以来,丹东两级法院已选派10名业务精、热情高、责任强的法官到丹东市的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以案说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法官在履职学校法治副校长期间,为学校及师生提供法律服务10余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60余次,向学校发放宣传手册1500余份,将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落实到学校教育中。
六一前夕,市中院少审团队来到丹东市滨江街小学,开展以“与法同行,健康成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少先队员为法官佩戴红领巾。在后续专题普法讲座中,法官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的相关内容,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以案释法,为同学们讲解了预防校园欺凌、有效保护自身安全的方法。
讲座结束后,少审团队工作人员向全校师生赠送未成年人保护的典型案例册。
法护未来向阳生长
今天,“丹法·护苗”品牌初现微光,这是丹东法院未成年人司法护航再出发的号角。
丹东中院将坚守“护未”初心,携微光一路前行,持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好关爱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要求,以更加人性化、专业化的司法实践,让未成年人在爱与关怀中健康成长,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撑起一片“未”爱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