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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授“干货” 仲裁员给“好评”

  发布时间:2024-06-03 09:02:03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劳动争议诉源治理,推动裁审衔接工作提质增效,统一劳动人事争议裁审法律适用标准,近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李欣应丹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邀请,就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实务问题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专、兼职仲裁员作专题授课。


李欣以全市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统计数据为基础,从裁审衔接中存在分歧的相关问题出发,结合市中院此前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具体就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关系的解除、未休年休假工资的仲裁时效、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金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损失赔偿标准等劳动争议中常见的十二个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采取“理论+法条+案例”相结合的形式,生动展现了人民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法官的裁判思维、法律依据和适用尺度,并通过自身办案中梳理出的疑难点,进行细致入微的解读,为仲裁员今后办理仲裁案件拓宽了新思路。


在授课过程中,李欣还针对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在审理案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仲裁员在证据审查、辨别虚假诉讼等方面遇到的困惑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获得了参训学员的阵阵掌声和一致好评。


课后,仲裁员们纷纷表示,本次授课内容丰富,“干货”满满,对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能力有很大帮助,让大家受益匪浅。


近年来,劳动争议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争议的问题日益复杂。此次授课,进一步强化了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联系,为全市法院系统和劳动人事仲裁机构统一劳动争议办案理念、裁判思路和法律适用标准打下基础。下一步,市中院将继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劳动人事仲裁机构的沟通交流,合力化解劳动矛盾、提升裁审能力,努力实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双向、全面保护,为打造丹东地区稳定和谐的劳动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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