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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点单”我“接单” 这场“订单式”巡回培训很解渴!

  发布时间:2024-06-04 16:02:55 打印 字号: | |

“感谢省法院巡回讲师团老师们的精彩授课,课程内容实用,干货满满,后面我们要一一消化、吸收,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老师们讲解理论鲜活不枯燥,传授实操技巧易掌握,问题解答清楚很专业,希望能有更多的机会‘零距离’听取老师们的授课,与老师们面对面交流!”


在参加完省法院巡回讲师团的授课后,丹东法院干警意犹未尽地感叹道。


为满足基层法院工作发展需求,将优秀培训资源向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倾斜,提高法院干警综合素质能力,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处前期就基层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遇到的新型、疑难、复杂案件以及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入基层相对薄弱法院开展调研工作。针对基层法院的需求,“一对一”制定“订单式”培训内容,并抽调了全国法院审判业务专家、领军人才,省、市法院条线业务专家、骨干组成巡回授课讲师团赴基层法院开展巡讲活动。


5月28日至30日,省法院巡回授课讲师团先后走进凤城市人民法院、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围绕农村土地承包、民间借贷、劳务合同、股权转让、审判程序适用、举证责任等问题,采取现场授课、实操演练、现场答疑、单独指导、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授课,以“法官教法官”的培训方式紧贴基层工作实际,受到基层干警的欢迎,三天来共有百余人参加培训。


特别是在“《刑法》第六十四条和《刑诉解释》第一百七十条”解释答疑中,市中院还邀请当地公安局、检察院派员参加,形成“公检法”同堂培训,共同就有关案件办理的难点、政策法规适用等内容,面对面听取授课老师更加专业的答疑解惑。凤城市检察院参训干警表示:“通过这次公检法同堂培训,进一步拓宽了交流渠道,统一了司法理念和执法尺度,实现相互促进、互学互鉴、共同提高,不断凝聚法治共识,促进了各单位专业化建设和司法实践的标准化、规范化。”


“缺什么,补什么,真是既解了‘渴’,又取了实践的‘经’。”


“本次巡回授课是一场‘及时雨’”,为很多制约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发展的“梗阻”问题,开出了‘良方’。”


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丹东法院将以此次巡回培训为契机,持续巩固深化教育培训成果,围绕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积极探索教育培训模式,全面提高队伍素质能力,为相对薄弱基层法院早日脱薄出列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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