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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中院开展信用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24-06-25 10:26:11 打印 字号: | |

为提高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加快“信用丹东”建设步伐,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近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到基层社区开展信用宣传活动。


活动中,市中院执行局干警将信用宣传与普法相结合,向社区工作人员及社区群众发放诚信教育宣传册,详细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规定。同时,还通过相关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了守信激励、信用修复等政策举措。


此次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及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后果,进而增强了群众诚信意识,使诚信理念深入人心。下一步,市中院将切实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密织限高失信惩戒之网,完善打击拒执罪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威慑力,为丹东高质量发展和诚信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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