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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执团队的“数”与“质”
  发布时间:2024-07-09 09:58:48 打印 字号: | |

为落实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双速”工作部署,执行局聚焦执行工作双重体制改革,以数字化再造执行工作流程、重塑现代化执行工作模式,实现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升级迭代,第二季度,速执团队的“数”“质”均实现正增长。


以“数”提效收结案数量大幅增加


作为执行改革的排头兵,第二季度速执团队承接全院执行案件总量的72.69%,结案数量占全院执行案件数量69.5%。6月份,速执团队月均法官人均结案118件,再次刷新市中院执行法官月均结案数最高值。


平均执行时间缩短。通过构建中心库办案模式,提高案件内部流转效率,速执团队新收案件平均执行时间连续3个月以月均环比19.88%的速度持续缩短,第二季度平均执行天数23.83天,比丹东地区均值少54.62天。


执行完毕率和执行到位率显著提高。通过优化办案模式,提高强制执行力度,第二季度速执团队执行完毕率为70.5%,执行到位率71.22%,执行到位案款合计1687.79万元,腾退并交付土地2.07万平方米、房屋5处6916.64平方米。


以“质”解纷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转变


速执团队根据案件特点,规范简易案件强制执行新流程,增设执前督促、强制执行风险提示等“柔性”执行方式,引导债务人自动履行义务,执行完毕案件中,通过法院积极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率为91.93%,实现了让申请人信赖,让被执行人信服的改革目的。


案件实结率提高,终本率降低。速执团队改变“一执到底”的传统执行方式,坚持“事心双调”,以法理和情理相结合的方式,对于确无能力一次性履行的案件,力争以“和解+分期履行”的方式定纷止争,寻求当事人利益均衡点,未能一次性执行到位的案件中,因双方达成和解分期履行等原因,申请人主动撤回执行案件占比87.64%,避免矛盾冲突在执行环节进一步升级。


加强执源治理,执行异议率持续低位运行。速执团队不断加强与执行异议审查部门联动,将异议前置化解作为速执团队改革重要举措,对当事人直接提出执行异议的,由速执团队先行开展化解工作,第二季度仅有3件执行异议案件,其中2件经速执团队释法说理,当事人已主动撤回异议申请。


下一步,市中院执行局将进一步深化执行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切实把执行改革的成效体现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上,让人民群众收获可感可触可及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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