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院要闻

丹东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清理长期未结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4-07-24 14:35:53 打印 字号: | |

日前,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清理长期未结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推进工作专题会议,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付金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对破产案件进展、困难堵点、推进计划等情况进行了汇报。市中院民三庭针对各院在破产案件审理中存在的法律适用、清偿原则、管理人监督、资产处置等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会议肯定了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专项活动以来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要找准差距,深刻认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大局意识。对长期未结案件,各院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督战”,集中优势资源,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工作专班,挂图作战,倒排工期。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一案一策,因案施策。二是协同配合、精准发力。针对破产案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市中院要加强监督指导,全市法院要定期分析研判,及时交流、及时沟通、及时反馈、及时化解,协调配合,一体推进。三是对于无财产的案件,或者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案件,要依法予以终结破产程序。对于长期未结破产案件中涉及企业政策性破产的诸多问题,要加强府院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案件进展。四是启动问责机制。因主观原因导致工作进展缓慢的要进行追责问责。


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晓欣出席会议,会议由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黄日宏主持。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分管院领导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研究室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辽宁法院网丹东市人大丹东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