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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力同心 共绘家事审判新“枫”景
  发布时间:2024-07-31 14:49:50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探索婚姻家庭领域多元解纷路径,近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和东港市人民法院大东人民法庭开展座谈交流活动。


座谈会上,市中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张春霞表示,“近年来,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工作理念逐步由传统的侧重保护身份利益和财产利益,向充分考虑家庭成员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转变,法官在家事案件审理中更加注重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差异性保护,更加注重家庭关系的修复。”双方围绕婚姻家庭纠纷诉源共治、持续推进反家庭暴力治理、完善心理疏导协作、定期回访帮扶和注重家庭教育引导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家事审判是法院工作融入和推动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承载着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的社会治理功能。”


“家事审判不仅仅是法律的裁量,更是有温度的审判。”


“我们要在工作中加强联动合作,共同推进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要延伸司法职能,加强法治宣传。”


“要深入推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拓宽家事审判案件办理的方法和途径,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双方表示,通过此次交流座谈,对提升家事审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后要加强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合力,为丹东地区家事纠纷的多元化解注入新动能。


座谈交流后,市中院参会人员参观了大东法庭婚姻家庭危机干预心理咨询室、人民群众休息室和文化园地等场所。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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